112學年度碩士班預研生甄選公告
一、申請資格:大學部二年級和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時間:112年6月5日(星期一)前向本學程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歷年成績單、讀書計畫[含未來研究方向])
2.英語能力證明
3.相關經歷或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四、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完成註冊入學,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五、預研生於大學期間所修讀之碩士班課程,採隨班附讀方式,不另收學分費。
六、其他規定請詳閱本校大學部學生預先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辦法及本學程預修研究生甄選作業要點。
附件
1. 申請書